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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贵阳欠条与借条之间如何区分?

发布人:贵州红连连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:2025-06-12 00:01:21浏览:15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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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贵阳,欠条与借条可从以下几方面区分1


  1. 定义作用不同:借条是在借用关系中,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有到期 “还款赎条” 义务的借款凭证,代表借款合同关系。欠条是交易过后,应付账款的一方(债务人)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欠款事实及有到期 “还款赎条” 义务的凭证,是对以往经济往来的结算,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形成新的纯粹债权债务关系。
  2. 性质不同:借条证明借款 / 借用关系,强调 “借”;欠条证明双方有债权债务关系,强调 “欠” 这一结果。
  3. 产生原因不同:借条是简易借款 / 借用合同,只能因 “借” 产生,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,法律效力较强。欠条是经济结算结果,可因借贷、买卖、劳务、赔偿等多种原因产生,不能单纯证明借贷关系。
  4. 书写内容不同:借条一般包括 “借条” 名称、借款人与出借人名称、借款日期、事由、金额、期限、还款日期、利息、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、开具日期等。欠条一般包括 “欠条” 名称、欠款人与被欠款人名称、欠款事由、日期、金额、还款日期、利息、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、开具日期等。
  5. 诉讼时效不同: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和欠条,诉讼时效均为三年,从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开始计算。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,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,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,从该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,且存在最长 20 年时效限制;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,从书写欠条之日算起三年诉讼时效。
  6. 法律效力不同:诉讼时只有借条,只需简单陈述借款事实经过。只有欠条时,还需准备欠条产生原因等相关证据,否则可能败诉。